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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>>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1-2025年)的通知
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1-2025年)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《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1-2025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,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。“十三五”时期,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,人民群众健身热情日益高涨,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.6%。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发展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,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,依据《全民健身条例》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(2021-2025年)的通知》(国发﹝2021﹞11号)和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(2021-2025年)的通知》(辽政发﹝2022﹞1号)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计划。
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体育工作和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新发展理念,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聚焦体育强市目标,以“健康中国、运动鞍山”为主线,注重特色,强化均衡,促进融合,科技赋能,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,推进鞍山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,为促进鞍山全面振兴、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。
到2025年,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,体育场地设施方便可达,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,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,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,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,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.5%,县(市)区、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区)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,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.6平方米,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.9名。
1.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。认真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。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、边角地、公园绿地、废旧厂房、仓库等空间资源,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、养老、教育、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,着眼群众就近健身需求,优先建设贴近社区、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。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、全民健身中心、健身广场、田径场、足球场等不少于15个,投放城乡全民健身场地器材400套。
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。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,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,完善管理机制和模式,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。
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《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》(体群字〔2017〕61号),坚持属地化原则,坚持建管并重,加强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,及时维修破损健身器材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教育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。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,县级以上地区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总会。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,各级各类单项、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,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。每年增加市级体育协会1-2个,到2025年市级体育协会达到45个以上。加强职工体育协会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、行政村(社区)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、健身活动站(点)建设,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。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,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开展运动项目培训、赛事活动、健身指导等推广普及运动项目,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服务供给能力,扩大全民健身服务的覆盖范围,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人才、技术优势,推动全民健身服务多元化、专业化,为市民广泛参与健身活动提供更加优质、更为丰富的体育服务和产品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教育局、市民政局、市营商环境建设局〔行政审批局〕、市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3.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。持续开展新年登高、纪念“发展体育运动,增强人民体质”题词、全民健身日、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,积极对接辽宁省十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,广泛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创新性、品牌性、传统性全民健身活动,每年举办不少于200场次活动,带动30万人次参加活动,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、经常化。一是强化全民健身活动与重大体育赛事、重大节庆活动的有效联接,开展好鞍山市传统的群众体育活动。举办元旦登高、千山马拉松赛事、万人千台乒乓球赛、农村万人篮球赛、全国群众自行车骑游活动、社区运动会等比赛和活动。二是以“把赛事活动办得丰富多彩、办到群众身边”为出发点,按照“因时、因地、因需、小型多样”原则,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传统体育赛事活动。推动“非奥项目”的开展,重点开展台球、武术、棋类、太极拳、健步走等传统体育项目。广泛开展广受市民喜爱的“足、篮、排、乒、羽、网”运动,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,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,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全民健身意识和体育人口的比例,增强全民健身的渗透力和影响力。三是稳步推进社区体育、农村体育、职工体育、青少年体育、残疾育、老年体育的发展,鼓励各级各类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型的线上线下全民健身竞赛和活动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教育局、市总工会、市残联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、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4.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。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,认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,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,增强健身指导的科学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。二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,完善注册登记制度,科学有序扩充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,提升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。三是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入各个项目协会,协助开展各项公益活动。鼓励鞍山籍奥运冠军、退役运动员、教练员、体育教师等参与开展志愿服务,推出“冠军进社区”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,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一是充分发挥我市乒乓球事业发展的基础优势,积极申办和承办国家、省级乒乓球赛事,持续做大做强鞍山市万人千台乒乓球系列赛、鞍山市乒乓球俱乐部站点联赛等传统赛事,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乒乓球品牌赛事,普及和推广乒乓球项目,引导企业、机关、农村、学校和街道社区普遍开展乒乓球运动,营造建设“国球名城”的浓厚氛围。二是构建完备的人才输送网络。构建市级体校、县(市)区体校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体育俱乐部为一体的乒乓球训练网络,发现和挖掘具有潜力的乒乓球项目后备人才,夯实人才基础,持续为国家、省输送优秀运动员。三是依托国家乒乓球培训中心,定期邀请鞍山籍国手来鞍教学,积极探索打造集培训、教学、训练、住宿、康养为一体的全国著名综合性乒乓球培训基地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教育局、市总工会、职教委会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、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、辽宁千山旅游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1.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。紧密结合实际,加强对户外滑雪场和室内冰场的建设。以“辽宁省百万市民上冰雪”为主题,积极开展冰雪运动,培育以冰雪运动为核心的品牌赛事和产品,吸引市民积极参与到冰雪运动项目中来。充分发挥冰雪运动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作用,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冰雪系列活动,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、进校园、进厂矿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家庭,满足群众冰雪健身需求。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,开展线上线下冰雪知识教学,宣传冬奥知识和冰雪运动,加强冰雪知识普及,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业余冰雪赛事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教育局、市总工会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、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强化“三大球”运动的普及和开展。推动建立更多“三大球”社会培训机构,促进“三大球”社会化发展。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多样、简易便民的“三大球”场地。构建政府为主导、社会力量参与的“三大球”竞赛格局,鼓励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等组建“三大球”队伍,开展联赛、达人赛、嘉年华等丰富多彩的活动。统筹“三大球”资源,积极鼓励和协调体育单项协会、退役运动员、体校教练员、社会“三大球”指导员下基层进行指导和服务,支持街道(乡镇)建立“三大球”队伍和组织,为我市“三大球”发展打下坚实群众基础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教育局、市总工会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会、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1.缩小城乡间全民健身服务差距。推动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,重点改善农村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供给,在场地设施配备、健身组织发展、赛事活动开展Bsport体育官方网站、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。依托乡村振兴工程,提倡利用农村闲置房屋、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,建设农民健身工程。扩大农村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,传授科学健身技能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健身活动,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。着眼满足职业人群健身需求,依托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提供健身指导服务,开展小型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。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特点,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,发挥老年体育协会组织在开展老年群体健身活动中的作用,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。推动全民健身的残健融合,建设“残障友好”型生活与健身环境,健全残疾育组织和康复机构,促进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。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健身活动,促进全市民族体育发展。强化基层妇女健身团队建设,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总工会、市残联、市民族和宗教局、市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1.深化体教融合。一是落实《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》和《鞍山市加强体育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》,建立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长效合作机制,搭建协调高效的平台,推进我市体教融合工作。二是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,将乒乓球、羽毛球、体操、篮球等传统优势体育项目纳入中小学教学课程,确保体育课程开齐、开足、上好,指导学生掌握至少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,并不断完善中考体育考评办法,形成多项目、多选择考评测试举措。三是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依托,支持学校与各级各类体校联办运动队,推动“一校一品”“一校多品”的建设,逐步形成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组成对口升学一体化模式,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。四是丰富赛事供给,建立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常态化联动开展赛事活动机制,持续办好“奔跑吧·少年”、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,分学段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、跨区域(各县区及学校)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、周末组织校际比赛、假期组织跨区域比赛,形成“广泛参与、区域联动”的竞赛格局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推动体卫融合。坚持大健康理念,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、体质测定、健康评估、运动健身、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健康服务模式。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,加强校内外体育活动,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的发生与发展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3.促进体旅融合。拓展马拉松、自行车、徒步等群众参与广、旅游拉动功能强的赛事活动。持续开展春季梨花节、夏季徒步节、秋季采摘节、冬季冰雪节四季系列文旅体活动。举办千山马拉松、全国登山露营健身大会暨徒步大会、“鞍山味道·南果飘香”全国群众自行车骑游活动、冬季冰雪嘉年华活动等休闲运动,打造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品牌。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徒步、马拉松、登山、骑行、攀岩、户外营地等体育旅游活动。突出“冰雪+温泉+民宿”特色,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、精品赛事,争创国家、省级示范基地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依托国家、省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,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、社会组织、赛事活动、国民体质监测等管理数据纳入统一平台,促进平台数据开放共享,为制定政策、供给服务提供精准依据。
探索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和“室外智慧健身房”,推进智慧健身路径、体育公园、体育场馆建设,以数字化升级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以城市东部国家5A级千山风景名胜区为依托,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业,形成特色体育旅游品牌;以城市西部奥体中心为平台,积极承办国家级高水平体育赛事,发展赛事经济;以城市南部各类健身中心和体育俱乐部为依托,发展体育培训业,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和群众体育活动,挖掘和培养更多体育后备人才,增加我市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在国家和省专业队储备量;以城市北部大型体育综合体为依托,打造集体育文化推广、体育健身、比赛竞技、休闲娱乐、体育商贸业于一体的健身商贸服务圈,发挥其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;以城市中部健身场所、公园、广场、社区为依托,打造多元化全民健身综合服务体。利用海城西柳服装集聚区的优势,发展体育服装制造业;利用台安县辽河文化旅游资源,筹办露营、徒步、户外拓展训练等活动;充分发挥岫岩自然资源和玉文化优势,适时举办滑翔伞、攀岩、山地自行车等新兴体育赛事,形成全域联动体育发展态势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1.普及全民健身文化。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,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,讲好群众健身故事。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,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,普及科学健身知识,营造科学健身氛围,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。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间体育项目,推广传统体育文化。发挥奥运冠军的引领和带动作用,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,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。
(责任主体:各县〔市〕区政府、各开发区管委会。责任部门: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旅广电局〔市体育局〕、市民族和宗教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强化全民健身激励。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(市)区创建,营造全民健身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。鼓励以发放体育消费劵等形式,引导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健身消费。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,推动完善政府主导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,成立鞍山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1-2025年)工作领导小组,强化对鞍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1-2025年)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贯彻落实,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、各相关部门参与的组织机构,统筹组织、协调、配置全民健身资源,协同财政、金融、税收、土地等部门解决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,整合文旅、教育、卫健等部门相关职能,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,形成各层级的部门联动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。各县(市)区政府要同步出台本地区实施计划。
(二)拓宽投入渠道。各级政府应在经费、机构、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,尤其应该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服务的投入力度。各县(市)区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,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,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,进一步扩大城乡全民健身服务的覆盖面,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质量。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,鼓励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。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,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,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。
(三)落实政策措施。严格落实《全民健身条例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》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,统筹安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,保障体育用地需求。完善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,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。
(四)加强安全保障。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,确保开放服务达到防疫、应急、疏散、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。加强赛事活动监管,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,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机制。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,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。